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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公文表述,留職停薪從八月一日開始。雖然是「留職」,但也要「離校」,所以需辦「離校手續」。

然而,上週因資料送審、飛車搶案和赴美簽證等麻煩事的耽擱,沒來得及在七月底辦理,加上暑期上班日較少,所以「離校手續」就是這週的第一要事。

所謂「離校手續」就是按照程序單,到各處室報到、蓋章,好像臨行要到各單位道別一樣。該繳的,該還的,該轉出的,章蓋滿了,才能揮揮衣袖。

五年半前,我也辦留職停薪。那次是為配合水圳赴非洲迦納開展,提早一學期就先公文申請了,所以幾乎全校皆知,關心的同事們也有一學期的時間對此進行詢問和了解。所以當年到各處室辦理時,沒有人訝異,只有心疼和祝福。然後不到一小時就都辦完了。

這次當跨國教師比較低調,知道的行政同仁不多。跑通關時,好幾個單位的同仁看我拿著「離校手續程序單」,都先驚訝地大呼小叫一番。因為先前已有幾位同事跳槽離職,他們以為我也要「跳槽」,直問「為什麼是妳?要去哪裡?」。

我笑著忙解釋:「是『留職』,不是『離職』啦!」

然後有的以為我要一個人「出國進修」,有的以為我又要跟老公「海外宣教」,或以為我因教會的活動要奉獻一年。尤其有幾位認識了十五、六年的老同事,因為夠熟了,問得更直接,特別關心我「停薪」後的「生活費」。是自費?還是教會負擔?不,是明尼蘇達大學支付,教育部補助。

然後問:「一定不是為妳自己,那是為了孩子嗎?」不,是為老公。然後三、四個姊姊妹妹就開始數落我了,說我「太寵丈夫了」,老公太理想化了,作太太的也該理性一點。當我說,這是「主的帶領」,呵呵,她們都沒話說了!

接著又幫我粗估一下所需的花費,一聽到機票將近 20 萬,再知道一些開銷,她們竟感同身受地為我叫冤,紛紛認為這種動員全家的大舉動太嚴重了,我決定得太大膽了,忍不住又小小責備我「太不務實了!」

好朋友會為你想,可都是全方位的。她們關心我的博士班,我很乾脆地說「休學」;還有幾年可念?五年。接著又問小孩的情形。台灣這邊休學,美國那邊的教育有分級的科目,有免費的第二語言學習,有輔導助教的提供......,一年後回台灣,不定意隨原班讀或降級,到時候再說。小孩得以體驗外國生活,這一點,幾乎是全數認同的。

一項一項簡報後,發現她們想到的問題我都想過了,講到最後,大家都笑了,從蹙眉質問到眉開眼笑,看他們表情的極度轉變,一面覺得好有趣,一面也深受同仁情誼的感動。這些老同事是真的愛護我,跟我沒有間隔的。

由於每關都要小聊一下,加上有些資料沒帶全,離校手續足足辦了兩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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