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同性戀的爭議
約拿單和大衛的感情所引發「同性戀」的爭議已久。
有一次旁聽研究語言與腦神經醫學的老師的課,他說「同性戀」的人腦部的放電方式與一般人不同,又說約拿單和大衛也是同性戀,不也被聖經認可?
原來《撒母耳記上》第一處對約拿單和大衛互動的描寫就是:
| 18:1 |
大衛對掃羅說完了話,約拿單的心與大衛的心相連;約拿單愛大衛,如同愛自己的性命。 |
| 18:2 |
那日掃羅留住大衛,不讓他回父家。 |
| 18:3 |
約拿單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性命,就與他結盟。 |
| 18:4 |
約拿單從身上脫下外袍,給了大衛,又將自己的戰衣,甚至將自己的刀、弓、腰帶,都給了他。 |
之後還有多處,如撒上
| 19:1 |
掃羅對他兒子約拿單和眾臣僕說,要殺大衛;掃羅的兒子約拿單卻甚喜愛大衛。 |
| 20:4 |
約拿單對大衛說,凡你心裏所求的,我必為你成就。 |
| 20:17 |
約拿單因著對大衛的愛,就使大衛再起誓,因他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性命。 |
| 20:34 |
於是約拿單氣忿忿的從席上起來,在這初二日沒有喫飯;他因見父親羞辱大衛,就為大衛愁煩。 |
| 20:41 |
僮僕一去,大衛就從那石頭南邊藏身之處出來,面伏於地,拜了三拜;二人彼此親嘴,相對哭泣,大衛哭得更慟。 |
大衛聽說約拿單戰死,「大衛就把自己的衣服撕裂」(撒下 1: 11),在他所作的輓歌末了說,
| 1:26 |
我的兄弟約拿單哪,我為你悲痛;你之於我何等可悅。你對我的愛美妙非常,過於婦女的愛。 |
於是,有像「同志神學」派的人據此認為,大衛與約拿單的關係完全超越了男人和男人之間的單純友誼,甚至根據聖經的用詞和行文推斷,他們是同性戀的戀人,以此作為聖經支持同性戀行為的證明。
如果單從這些行文字句所透露的同性間親密的情愛來看,不能武斷地認定他們「是」,所謂的「衛道人士」也很難說「不是」。尤其撒下 20:30 掃羅對約拿單辱罵的髒話「掃羅向約拿單發怒,對他說,你這邪僻悖逆之婦人的兒子!我豈不知道你選擇耶西的兒子,自取羞辱,並且使你母親露體蒙羞麼?」真是匪夷所思。
聖經沒寫的部分我們不能妄加想像杜撰。是或不是都需要更充足的證據。但是,我們可以反問,到底「同性戀」的定義為何?同性之間的彼此相知相愛,就叫「同性戀」嗎?
聖經說的同性戀
「同性戀」在心理學、社會學、生物學各方面都是非常複雜的難題。聖經對於同性戀的態度,從幾處經文可以清楚的看到。例如:
人若與男人苟合,像與女人一樣,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,必要被處死,流他們血的罪要歸到他們身上。(利未記 20:13)
不可與男人苟合,像與女人一樣;這是可憎的。(利未記18:22)
又,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裏,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,(創世記19:24)因為耶和華說,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甚重,聲聞於我(創世記18:20),且所多碼人是同性戀者。(創世記19:4~5)
| 19:4 |
他們還沒有躺下,所多瑪城裏各處的人,連老帶少,都來圍住那房子, |
| 19:5 |
呼叫羅得說,今晚到你這裏來的人在那裏?把他們帶出來給我們,我們可以親近他們。 |
| 19:6 |
羅得出到門口,把門關上,到眾人那裏, |
| 19:7 |
說,我的弟兄們,請你們不要作這惡事。 |
| 1:26 |
因此,神任憑他們陷入可恥的情慾: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換為逆性的用處; |
| 1:27 |
男人也是如此,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,慾火中燒,彼此貪戀,男和男行可恥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。 |
還有
| 林前 6:9 |
你們豈不知,不義的不能承受神的國麼?不要受迷惑,無論是淫亂的、拜偶像的、姦淫的、作孌童的、同性戀的、 |
| 提前 1:10 |
淫亂的、同性戀的、拐人的、說謊的、起假誓的、以及其他敵對健康教訓之事設立的, |
由上可知,聖經說的同性戀,是指對同性的肉體有貪戀的情慾和茍合的行為。
約拿單和大衛的愛
在撒母耳記和列王記的描述可知,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,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在世的日子沒有偏離耶和華一切所吩咐他的(王上15:5)。耶和華通過先知說大衛是他的僕人,可見,大衛符合上帝的標準,沒有違背以色列的律法。
大衛所說「你對我的愛美妙非常,過於婦女的愛。」已是超越男女的愛情,融合了尊敬、珍賞、信賴、忠誠,與對家國民族的愛。如果大衛和約拿單是現代定義的同性戀,則聖經不會有這樣的說法,何況大衛還有眾多妻子。
英國著名的作家、詩人、劇作家 王爾德(Oscar Wilde 1854~1900)因同性戀行為被判兩年徒刑並判處勞役,王爾德的審判是英國司法史上最引人注目的案件之一,也是同性戀平權運動史上被引用最多的案件之一。
王爾德第一次審判時,曾為自己辯護:「說不出口的愛,在這個時代其實是有影響力的。在大衛與約拿單的聖經故事中,我們可以看到這樣的愛,它也是柏拉圖哲學的基礎,更能在米高朗基羅的畫作與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中出現……這樣的行為並非不自然。」
但審判長卻回應:「做此事者應該羞愧至死,不能期望對大眾產生任何的影響。」
審判的過程中,王爾德在法庭上還說:「那是一種深深的精神依託,是純潔的、完美的、最真、最善、最高尚的情感,沒有虛假。」
我不知道王爾德跟他的同性戀人的愛是哪一程度的「同性戀」,但我相信,有一種愛是統合了人類所有情感而凌駕其上的感情。
愛 的希臘文原意
除了神聖的愛之外,人世間的愛就屬「友情」的純度最高、最美、最可貴,因為它無關血緣、利益和責任義務的牽制,也沒有年齡和性別的限制(有一說,約拿單比大衛年長 30 歲,所以他們是「忘年之交」)。所以只能用「友情」比喻約拿單和大衛的關係。
大衛和約拿單的友誼更勝兄弟之情,也勝男女之愛,其堅定無私,心深契合,是聖經中描寫好朋友的經典故事。事實上,約拿單和大衛的關係乃是預表信徒跟基督的關係。
據查聖經尋根版和聖經原文字典,撒上18:1「約拿單愛大衛,如同愛自己的性命。」其中的「愛」,原文為「ahab」,被譯作「愛、喜悅、羨慕、親愛......」不等,這字不但在全本聖經被使用了 205 次,而且與創 22:2 「神說,你帶著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你所愛的以撒,......」這句中的「愛」同字。
至此,約拿單愛大衛的「愛」,絕不同於同性戀的「愛」,就非常清楚了!
世間真愛難求,友情亦復如斯。還好,召會生活中的屬靈同伴,是好配搭,也是好朋友,讓人得以預嚐,因為有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愛,在我們中間流通。
還記得這首簡單的兒童詩歌:
有一位好朋友未見過,卻在我心中常摸著,
不斷地提醒祂愛我,耶穌是我的好朋友。
要不要開個網路讀經小組, 我第一個報名
真是好主意! 如果有,我也要報名。
關於約拿單 和大衛的愛 我完全同意你的交通 事實上 我認為 從所多瑪 的例子 中 或是 今世 同性戀 轟趴 或 很多同性戀的場所顯示 同性戀是屬於 或僅止於 同性"肉體"的關係 從性中享受愛 "性"的成分 比例很重 但是約拿單和大衛不是 這2位對彼此的珍賞 敬重 是超凡的 不牽涉到肉體的戀慕
阿們!
有愛真好!!!
這是神與人共同的需求。
寫的真好 謝謝你 解我疑惑
感謝主!聖經所啟示的真理在這世代愈來愈清楚!
上面是我!
你好!歡迎常來交通!
以實際面來說,愛一個人勝於自己的生命,已經超出單純友誼的層面。(我有時試想,我會為我的好朋友擋子彈嗎?大概只有對我的小孩、父母、愛人才會吧!) 我只能說,雙方的說詞都太牽強,唯有寫原書的當事人或上帝才能解答,但這也是不可能,除非神蹟再度降臨。既然上帝創造了我們,我們應當以憐憫的心去包容接納所有的少數族群!
同意~~
你寫得很好..很中肯。 老實說,性這件事情,在我看來, 就是一種欲望較為"原始"的表現,不管是男女,男男,女女, 就算男女的器官是天生可以配合(還是會有大小尺寸跟女性發炎的問題層出不窮), 我們有沒有想過為甚麼男女的性愛就比其他的性愛高級? 上帝比較喜歡看男女而不是男男? 除了老套的:"上帝創造男女就是要生一窩小孩"之外, 有沒有比較非教條式的解釋? 性就是性,我覺得沒有高級低級之分。 還有,聖經的作者都是男人,而且位高權重的男人寫的。 這種單一觀點真的符合上帝的多元性嗎? 我高度懷疑。 耶穌來到世界上以後,也代表以後人類可以直接跟上帝透過禱告說話, 舊約的一些傳統習俗,其實也就當參考了(例如不能穿混合材料的衣服)。 很多不能做的事情,不管異性戀還是同性戀,每天都在做。 虐嬰的,亂倫的,情殺的,貪污的。。 當我們的雙手沒有一雙是乾淨的, 又憑甚麼去拿聖經斷章取義的壓人呢? 聖經舊約還可以一夫多妻咧! 怎麼沒有衛道人士跳出來罵?? 怎麼不說現在法律不符合聖經一夫多妻咧? 我x! 選擇性的攻擊就是上帝最痛恨的。
聖經裡面的確提到同性性行為,但是同性的戀情呢??!!!!! 沒有。喔或許有,但是異性戀肯定又會有一套說詞,鞏固異性戀特權的說詞。 兩個男人,在我看來, 能有這樣"超越女人"的情誼,難道不奇怪嗎???? 在100%異性戀的眼中,讀到這句不會好奇嗎??? 為何要特別寫說是超越與女人之間的戀情?? 不是說男女天經地義而且ˋ本應如此嗎? 那怎麼會反而兩個男人超越男女的感情? 有甚麼情誼是"可以"超越所謂天經地義,本應如此的男女之愛?? 難道男女之愛比不過男男之惜? 難道男女性愛比不過男男柏拉圖?? 這些問題都不用反思嗎??直接用: "男人也可以互相有男人的欣賞"帶過, 簡直就是矯情到極點了! 我爸就是100%異性戀,我就沒有看過他跟男人好到比女人的愛還好??!! 是我爸沒有好朋友,還是...?? 這也可以看出另一個端倪, 就是: 女人在那時候就是附屬品,甚麼女人"性愛"的用處, 根本就是一種超級性別不平等的說法, 女人就只有給男人擄掠睡覺生孩子的功能, 那上帝給女人3歲小孩智商就好啦! 幹嘛還要給女人智慧??! 太多疑點,異性戀不願意面對, 其實約拿單跟大衛已經不是普通朋友。 結婚又怎樣? 當時的男人一定是得結婚的, 這是傳統習俗,有些男同志是可以跟女人生小孩的。 "一生的果效由心出發。" 沒有人能看到內心,除了上帝。 愛不該是由性或是物質條件定義,愛就是愛, 不然神愛世人個撲啊!
路得跟拿俄米不也是? 當時的情況,她必須依附男人。 而根本不是真的愛那個老頭子啊(就是她岳母教她如何得取那有錢老男)。 這麼說好了。 如果上帝真的反同到一個極致, 我真的相信祂會無所不用其極說: "同志都去加賽啦! 神不愛同志,最好給老子滾開。" 一句話就好,不用那麼囉嗦,還講到大衛跟約拿單, 拿俄米跟路得,何必呢?? 而且,結論難道不應該是: "你向我發的友誼越發奇妙嗎?" ㄜ... 綜歸: 1.聖經撰寫的人全為位高權重的男人,沒有別的角度。 2.聖經裡面提到同性性行為,為什麼? 有必要特別提出嗎? 是為了撻伐男男性交,還是因為當時的男人被男人後來居上被視為汙辱?(舊約裡面其實就是猶太人文化的表徵跟顯現,不能斷章取義只看字面)。 3. 女人當時毫無地位,可能比細菌好一點。 4. 神愛世人,無論甚麼形式的愛,只要真的是愛,神必然歡新成全。 5. 我們都是罪人,但是神愛我們,就該享有同樣的權利義務,婚權也是。 6. 聖經上雖然字面提到男男上床不潔,但是沒有直接說"同志加賽不能結婚",所以聖經不能拿來當反同的據理。以前一夫多妻,怎麼沒有人說現在一夫一妻違反聖經?!